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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律所:广东卓田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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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标准如下:
1、传播淫秽的书刊、影片、音像、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,情节严重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2、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,从重处罚。
3、根据规定,传播淫秽的书刊、影片、音像、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,情节严重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、录像等音像制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制作、复制淫秽的电影、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,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,从重处罚。
传播淫秽物品罪,是指在社会上传播淫秽书刊、影片、音像、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,对于维护社会治安,净化社会风气,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,促进精神文明十分必要且有意义。
传播淫秽物品罪构成情节如下:
1、传播对象和方式:传播淫秽的书刊、影片、音像、图片或其他淫秽物品,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淫秽的书刊、报纸、画片、影片、录像带、录音带、淫秽玩具、娱乐用品以及印刷、雕刻有淫秽文字、图案的生活用品等。传播方式包括播放、出借、运输、携带、展览、发表等。2、情节严重: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必须是“情节严重”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。这包括多次地、经常地传播淫秽物品;所传播的淫秽物品数量较大;虽然传播淫秽物品数量不大、次数不多,但被传播的对象人数众多,造成的后果严重;在未成年人中传播,造成严重后果等。3、特定对象加重处罚: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,从重处罚。
一、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:
1、基本量刑:传播淫秽的书刊、影片、音像、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,情节严重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、录像等音像制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2、向未成年人传播: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,从重处罚。
二、情节严重的情形
“情节严重”,主要是指多次、经常性地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;所传播的淫秽物品数量较大;或者虽然传播淫秽物品数量不大、次数不多,但被传播对象人数众多;造成的后果严重等。情节严重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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